自助搜

免费咨询热线

400-000-5177

您的位置:主页 > 常见问题 > 财税问答 >

7*24小时咨询热线
400-000-5177

增值税不得抵扣的五大点进项税

发布日期:2019-04-13 16:59编辑:成都公司注册浏览量:

增值税不得抵扣的五大点进项税 
1、准确筛选纳入计算范围的进项税额 
  “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是指企业在购入原材料时,没有明确用途,即没有明确是用于应税、免税还是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并且在使用时既用于应税,又用于免税或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同时又无法划分混用的进项税部分。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计算公式要求,应该将当月移送使用的可以准确划分的进项税额剔除,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实际耗用原材料进项税)―当月可准确划分用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及非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
         2、免税项目或非增值税应税劳务销售收入不得进行不含税收入的换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分摊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时免税项目销售额如何确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529号)规定,纳税人在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时,对其取得的销售免税货物的销售收入和经营非应税项目的营业收入额,不得进行不含税收入的换算。 
  3、一般纳税人兼营即征即退项目或者按简易办法征税项目而无法划分即征即退项目、按简易办法征税项目应分摊的进项税额的,可以比照该公式进行划分:即征即退项目或者按简易办法征税项目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即征即退项目或者按简易办法征税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4、按照公式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时,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中不包括既用于应税项目又用于免税项目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混用的机器设备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不需参与进项税划分。 
  5、出版物进项税额划分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版物广告收入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8号)规定:“确定文化出版单位用于广告业务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应以广告版面占整个出版物版面的比例为划分标准,凡文化出版单位能准确提供广告所占版面比例的,应按此项比例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因此,对于出版物无法划分的进项税应以广告版面占整个出版物版面的比例为划分标准,而不应按销售货物、提供非应税劳务的收入比例划分。 
        本文由成都代理记账编辑。返回栏目页http://www.82005556.com/articles_14.htm
★税务代理服务:成都代理记账,财务咨询,会计,成都兼职会计,成都兼职财务,财务外包,会计外包,财务服务,会计制度,财务总监,兼职财务总监,财务设计,财务制度设计。
★财务代理服务:税务登记,税务申报,纳税申报,合理避税,税务处法,税务咨询,成都税务,所得税,营业锐,增值税,税收策划,税务师....... 
成都融创财经咨询有限公司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多领域的服务外包、以专业服务弥补企业发展短板,帮助企业专注于核心业务,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提升竞争力。融创财经已成功服务100000多家中小企业在
A、政务代理类:公司注册、变更、增资,行业资质和许可,海关及进出口代理等。
B、财税类:代理记账、纳税申报、税务变更、涉税鉴证等。
C、知识产权类:商标注册、商标续展、商标转让、专利申请、著作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双软企业认定等。
D、网络营销及信息化服务:网站设计和制作、应用软件开发;网络营销和网络推广、电子商务等服务。
E、人力资源服务:人员招聘、社保代理等。
赢得了广大新老客户的普遍赞
更多关于成都工商注册|成都工商代办|成都代理记账疑问咨询尽在融创财经成都工商代理网查询,欢迎分享!
融创财经免费服务热线400-000-5177


上一篇:三方交易、直达结算下的委托收款手续
下一篇: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线

在线客服关闭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5177

融创财经: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投诉建议

服务态度、业务进度、服务质量、责任推脱、其他投诉类,您在服务中有任何不满均可联系投诉!

投诉热线:028-68072666

联系我们

400-000-5177

COPYRIGHT © 2007-2017   蜀ICP备12002008号-5   成都融创财经咨询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果岭创投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