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由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审核、文化部审批,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服务内容包括: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二、服务区域:四川
三、办理流程及时间(1—2个月)
四、成果交付
拨打15928745675 15928745675服务热线,咨询更多关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