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代理事业部公司注册培训资料—注册公司的财务会计事宜
一、财务会计
1.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相关链接】(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提前30日通知;(3)董事会会议:提前10日通知。
2.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解释】原规定:上市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新《公司法》规定,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到底由股东大会决定,还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法》不加干涉,由公司章程规定。
3.利润分配
(1)新《公司法》取消了提取法定公益金(原《公司法》规定: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5%-10%提取)。
(2)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3)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4.公积金的分类
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又称为附加资本或准备金。公积金分为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两类。
(1)盈余公积金是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两种。
①法定公积金按照公司税后利润的10%提取,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②任意公积金按照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提取。
(2)资本公积金是直接由资本原因形成的公积金,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如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的资产价值等),应当列入资本公积金。
5.公积金的用途
(1)弥补公司亏损。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3)转增公司资本。用任意公积金转增资本的,法律没有限制;但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转增后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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